全国发行报纸债权转让公告登报

时间:2018-10-21 17:3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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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发行报:人民日报、光明日报、中华工商时报、金融时报、中国经营报、中国工商报、国际商报、中国商报中国建设报中国水运报等、  法制日报 、环球时报、中国水运报 

公告登报发布类型:
遗失声明、注销公告、减资公告
清算公告、合并公告、分立公告
催款公告、拆迁公告、拍卖公告
迁坟公告、法院公告、送达公告
开业公告、破产公告、协查公告
海事公告、招标公告、寻人寻物
冒用声明、致歉公告、免责公告
企业迁址公告、房屋权属转移公告
股权转让公告、解除合同公告、解除劳动关系公告 等
债权转让通知书

******有限责任公司:

根据我公司与*****有限公司在2014年12月26日签订的<>,贵单位因前期业务所欠我司*****元债务,于2014年12月26日起转给****有限公司,请贵单位收到债权转让通知书后将款项全部支付给****有限公司。特些通知

   单位名称:****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6年5月31日

债权转让时通知债务人的目的是避免债务人重复履行、错误履行或加重履行债务的负担,但法律对通知的形式未作具体的规定。从避免发生纠纷的角度来看,债权人如能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并由债务人签字认可是最佳形式,但如果采取了其他的通知方式,其效力如何呢?最高人民法院的公报案例认为,债权人以登报的形式通知债务人的,债权转让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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